为加强和规范广西农机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广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农机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及预算安排的用于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效能、促进农机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机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建设、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支出方向,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支持农机化生产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农机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中心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管理。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资金指出范围整理如下:
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
2、农机社会化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对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个人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在全区开展水稻、大豆、玉米、糖料蔗等粮油糖主要农作物及水果、蔬菜、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作业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补贴方式为先服务后补助,直补到卡(账)。
3、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支出主要用于糖料蔗机械化生产作业环节的补贴及制糖企业收购机收蔗的奖补。补助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开展糖料蔗机械化作业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广西区内收购机收蔗的制糖企业。补贴方式为实行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4、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支出主要用于为实现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高效机收所必需的各类费用。补助对象为全区从事糖料蔗生产服务、科研的单位、个人。
5、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建设支出主要用于为实现优势特色农作物示范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所必需的各类费用。补助对象为全区从事优势特色农作物、农产品生产、科研的单位、个人。
6、 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建设支出主要用于水稻产业中心机械设备购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技术培训、专家聘请、项目验收等。补助对象为全区从事水稻生产、加工、科研的单位、个人。
7、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支出主要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棚库建设补贴及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奖补。
①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棚库建设补贴主要用于补助广西境内农机合作社自筹资金新建棚库。补助对象为全区自筹资金新建机棚库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直补到卡(账),同一机棚库只能补贴一次。
②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奖补主要用于对建设达到补助条件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奖补。补助对象为全区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农业公司或组织。补贴方式为先评后补,直补到卡(账)。
8、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支出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引进、研发、试验、示范、推广畜禽水产绿色高效养殖生产急需的机械设备与建设所需的附属设施,适当补助标准化场舍改扩建、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补助对象为全区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